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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信息发布者:李秀吉
    2018-04-16 08:27:41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转载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体系。其发展的方向是多元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涵盖于农、林、牧、副、渔各业;涵盖于每个农业产业的各个环节中,特别是产、供、销每个环节都应有服务;涵盖于每个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中。最近,笔者对渝北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后,提出了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
      2005年镇街机构综合改革后,我区24个镇街成立了农业服务中心,共有人员245人,其中:男193人,女52人,核定编制186人;镇街机构改革后安排在农业中心待岗59人;均属公益性事业单位。
      在2002年进行了农经服务体系机构改革,将各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站与统计站合并,设立统计与农业经济管理站。有农经干部编制103个,实有农经人员119人,超编16人,实行的是控编管理,其中:24个镇街现有农经干部编制93个,实有农经人员111人。其中,45岁以下的有108人,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有83人,有技术职称的有66人。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2005年镇街机构综合改革后,撤销了农村经营管理站与统计站,职能全部归政府,合并到镇街经发办,现有农经工作从业人员48人,其中:原从事农经工作人员招考入公务员的占50%,原从事财政工作的人员占35%,从事党政计划生育等工作人员占15%。比改革前减少63人,减131%,现有人员文化程度:大专22人、本科26人,年龄结构年轻化:35岁以下27人、50岁以上只有3人,办公场所均由镇街政府提供。
      目前农技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内容有:一是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示范指导。二是开展技术培训。各镇街农业中心利用技术培训会、电视、黑板报、科技赶场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技术,为农业科技的深入普及起到了一定作用。三是结合实际,引导农民进行粮油结构调整。各镇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农民进行粮油结构调整。四是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场。我区以基层农业中心为依托,大力开办农业科技示范场。引进资金在大湾镇和双凤桥街道沙坪村建立了2个示范场、园,为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提供了展示平台。
      农经服务体系开展服务职能有:一是承担着三大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二是三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四是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服务职能。
      二、现阶段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服务内容单一,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调查中发现,现阶段的农民对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包括物质内容,也涉及到精神内容。但各级各部门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却非常少,质量也不够高,很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是服务缺乏针对性,让农民感到无所适从。有些部门和组织向农民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空泛,缺少针对性。比如调整产业结构,有些基层干部包括一些领导部门向农民提供的信息是:市场上需要什么,就种什么,养什么。但市场上究竟需要什么,又有谁也说不清楚。
      三是服务不够及时,滞后于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种什么、养什么才有市场?有什么新品种,用什么新技术,才有效益?这一系列内容是本该在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前就向农民提供的,但恰恰在这方面做的很不够。在农民苦干不知种什么的时候,我们提供不了新品种、新项目;在农民苦于不知怎么种的时候,我们还是提供不了新办法、新措施。
      四是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体系“断层”。从领导来讲,目前究竟是哪个部门,哪级组织负责管理和指导农民服务?是农口各部门还是各级党政组织?似乎大家都在管,又好象谁也没有管。从服务组织来讲,“官办”的有钱养兵,无钱打仗,不能直接服务到户;“民办”的素质参差不齐,且数量有限,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社会化服务。
      五是服务效果不够好,在农民心目中信誉较低。有些服务组织商业化倾向太严重,甚至不讲职业道德,对自己有利的就强迫提供服务,对自己无利的就拒绝服务,置农民利益于不顾。
      三、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1、坚持面向基层,为三农服务的方针。把农村社会化服务业发展的落脚点放在基层农村,按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三化”来建立和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围绕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副产品储存、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市场价格及提供市场供求走势等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农副产品的市场开拓和营销,代办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提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中介服务等来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把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机制引入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拓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服务,把服务网络延伸到最基层村组。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重点要建在农副产品主产区,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的项目,其主要服务功能:一是为农业发展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二是技术咨询、综合信息服务;三是农副产品市场服务,为农副产品提供市场信息,营销代理服务;四是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生产资料服务;五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农民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指导等中介服务。专业性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应放在名特优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水果、蔬菜、生猪、草食牲畜、花卉等主导产品的生产基地,促进主导产品的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提升主导产品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创办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中介服务组织为主要形式。目前由于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和发展方面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抓体系发展还没有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为和转型后的工作重点;在体系建设上,尤其是在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上起点不高,规模不大,组织机构成立后流于形式的多,实际开展服务运作的少;在体系服务上,产联脱节、产服脱节、农服脱节,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的资金、政策等扶持措施对民办的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中介服务组织缺乏必要的支持或支持不够,很难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服务环境;缺乏经营型人才,缺乏开放度。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越来越多,自闯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发展以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营等为主要形式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已经成为农民走向市场,分散生产者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是农村社会化服务创新的主要形式。注意,在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时要做好十个相结合:一是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去确定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式和方向;二是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相结合,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把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的农民联结起来,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三是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通过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引导,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四是同当地绿色、特色经济相结合,把绿色、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五是同解决农副产品卖难相结合,围绕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六是同开发当地资源相结合,通过社会化服务中心的作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七是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相结合,把农民的需要作为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重点;八是同培育当地主导产业,壮大龙头企业相结合,通过“龙头”带动,形成有地方特色并具强大活力的新产业链;九是同推进“三农裂变”相结合,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十是同基层农技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技体系的合作优势和网络优势,在农村起到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
      3、用现代的管理理念推进政府转型,向新型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是政府向“三农”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各级政府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和镇街机构综合改革的有利契机,创新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尽快把为农服务的各类部门与各类经济组织引导到服务“三农”的方向上来,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经营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注意不搞行政干预,变直接参与为引导、支持和扶持。坚持自主自愿、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采取非政治、行政措施,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一是抓好典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各级抓紧培养一批有说服力、号召力的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和引导,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对贡献较大的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组织,要给予表彰和肯定,提高其社会地位和知名度。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贡献,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作用,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人员的从业素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有条件时可以组织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开展经验交流等活动,丰富他们的知识,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公司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运行、守法活动、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扶持。农业、科技、民政、国土、工商、税务、财政、公安、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从有利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需要出发,制定出放宽、扶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具体意见,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立、经营、发展等提供积极的支持和服务。四是抓好网络建设,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各级要依托当地农业信息网这个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的作用,各种信息、价格发布。
     4、创新组织形式,发展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我区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看,全区成立了108个专业合作组织,多为镇村及相关部门牵头和农民自发形成兴办起来的,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联合与合作机制,缺乏生产经营 合作,更缺乏完全意义的“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法人实体,还处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各级要积极创新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形式,只要符合“农民出资、农民管理、农民利用、农民收益”的原则,就要给以扶持。特别是要围绕已形成的主导产业,积极组建为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各个环节服务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各类行业为农服务经济组织的协调发展。 
     5、强化开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空间。开放是动力,是保证。服务体系的开放不仅是组织的开放,更重要的是人才和资源的开放。组织的开放,可以在本辖区内,也可跨村、镇、区、市进行服务与合作。如经纪人协会,既要允许本地区的经纪人去经营本地的产品,也要鼓励外来的经纪人经营本地的产品。人才的开放,服务体系要面向社会的能人和专业大户,面向懂经营、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和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开放,使体系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每个环节上都有保证。资源的开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前提。各级要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市场、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经纪人等,对现有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生产资料超市等现代经营形势,最终使为农服务由地头走向区域,由区域走向跨区域,由跨区域走向出口创汇。但是,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要本着“边建立边完善,边运作边规范,边服务边改进,先松散后紧密,先低级后高级”的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对现有的服务组织要加强规范、提高标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树立品牌意识;对好的典型要总结,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对体系内的会员和成员要搞好培训服务,提高素质;对现有的农村各类分散的组织分行业整合,对外统一经营,协调行动,做大做强合作经济组织。 
     6、创造发展环境,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一是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开设专题等,扩大宣传,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同时,各级政府要广泛树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经纪人典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确立他们的社会地位。二是政策环境。在新型的合作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需要各级政府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尤其是要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扶持资金。三是社会服务环境。工商、民政、税务、交通、银行等部门都要为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后,农业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规范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职责;重点抓好政策的研究、发展规划和考核指标的制定、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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